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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任委託 VS 一般委託 優缺點大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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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麼是一般約?什麼是專任約?   最簡單來講,如果您今天跟仲介公司簽訂一般委託的話,不但屋主自己可以用自己的方式出售自己的房子,而且可以委託很多家房仲公司來出售,甚至你也可以利用任何管道(包含中間人介紹、親友購買)去賣掉自己的房子,基本上沒有甚麼限制。   而專任委託則完全跟一般約完全相反,當你跟房仲公司簽訂專任約之後,你的房子就只能交給這單一一家的房仲公司出售,不可以再給其他房仲公司銷售,甚至身為屋主的你也不可以自己賣;假設你在專任委託期間自行出售掉房子,簽訂專任委託的仲介公司一樣有法律上的權利跟您收取4%的服務費(仲介費) 。 二、一般約的優缺點說明  一般委託的好處就是量大、機會多,任何人任何房仲公司、甚至自己的管道都是成交機會,而且也不用擔心萬一把專任委託簽給一個不適合公司、不積極的仲介,會導致自己的銷售白白被卡了3-6個月的銷售時間與機會,讓出售的速度可以提升。   聽起來這麼好,但是一般約的委託也有缺點,那就是因為銷售的房仲公司太多,每一家都未必會專心、認真地銷售你的房子,甚至只有簽訂一般委託的房仲公司與業務也不會花太多的資源與廣告費用在你的房子上面,原因是仲介也會擔心我花了這麼多心力在這個一般約上面,結果房子卻被別人給成交掉了,甚至我接洽過的客戶可能跑去跟隔壁的仲介買,因此是不會投注太多資源在銷售一般委託的房子上面。   另一方面,一般約還有一個重大缺點就是雖然賣的快,但是仲介不會為屋主守住價格,你的售價會賣得不漂亮,為什麼呢?   因為如果想要買你這間房子的買方,聰明的台灣人會到處去找仲介詢問你房子的狀況,甚至會到處去比價、試探底價,看看哪一家仲介會給他們最低的底價報價,而仲介也知道如果替屋主把價格守住守的太高的話,買方一定會跟別家仲介出斡旋,這樣的話,我們仲介為什麼要為了替屋主好而成全別家仲介的業績呢?   三 、專任約的優缺點說明  看完了一般約的缺點,你大概可以知道為什麼專任約會有存在價值了   專任約雖然限制較多,但是簽訂專任委託的仲介公司會集中資源,包含網路廣告、刊登費用、公司老客戶、有誠意的好買方都會往專任約的建案投入,甚至業務也會很努力地做廣告,願意大熱天大雨天在你家附近發DM給路人。   同時,因為只有一家公司銷售你的房子,委託的底價也只有一家公司知道,所以買方沒有機會到處試探到處殺價比較,想要買就只能找這麼一家買,你的房子最後的